2016年10月7日,美国财政部(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解除了由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 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实施的对缅甸长达20年的经济和金融制裁。
从此以后,美国的金融机构、企业、投资者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合法的使用正规渠道与缅甸金融机构开展交易或进行结算。
关于美国对缅制裁的背景历史、以及一系列变化,可以参考我们此前的文章:
《解除制裁,缅美合作伙伴关系8大看点》和《美国的对缅制裁到底放松了多少?》
作为缅美关系正常化的重要一步,此次美国财政部解除对缅制裁的决定是对奥巴马总统2016年10月7日签发的行政命令的贯彻。
在这份旨在解除对缅国家紧急状态的行政命令中,奥巴马总统宣布解除此前由13047号行政命令(1997年5月20日)对缅实施的国家紧急状态。
同时,奥巴马总统还通过此份行政命令放弃了《翡翠法》(TOM LANTOS BLOCK BURMESE JADE, JUNTA’S ANTI-DEMOCRATIC EFFORTS) ACT OF 2008)中的制裁条款。(section 5(b))
*《翡翠法》是一部2008年通过的旨在禁止美国从缅甸进口翡翠、红宝石原料、制品(包括在缅甸出口或加工的宝石制品)的法律。
此次美国财政部解除由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实施的对缅经济和金融制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 所有此前因对缅制裁规定(Burmese Sanctions Regulation)进入OFAC “黑名单”(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上的个人和组织全部解禁。
- 所有此前因对缅制裁规定禁止的财产和收益全部解禁。
- 从缅甸进口缅甸原产的翡翠、宝石、含前两者的珠宝制品的禁止全部解除。
- 所有由OFAC 采取的银行和金融制裁和限制措施不再生效。
- OFAC 将把对缅制裁规定从联邦规定中去除。
- 此前由OFAC要求的对缅投资合规报告制度不再强制要求。
同时,财政部也强调,此次对缅甸金融制裁的解除并不包括那些因为其他原因由OFAC 禁止或制裁的人员或项目,如反毒枭制裁(counter-narcotics sanctions),这些人员或项目仍然在黑名单上,涉及的资产也依旧被冻结。
正如我们此前的分析,此次美国对缅制裁的全面解除,即符合历史的行程,也标志着缅美关系的发展将步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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